四川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印发《四川省节地生态安葬管理办法》
四川五部门联合出台省级管理办法,规范节地生态安葬行为,推进安葬用地循环利用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。
四川省民政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、省自然资源厅、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《四川省节地生态安葬管理办法》。办法旨在规范节地生态安葬行为,节约资源、保护环境,推进安葬用地循环利用,对树葬、花葬、草坪葬、海葬、格位存放等安葬方式的适用范围、设施规划、奖补机制、监督管理等作出规定,是四川省落实国家殡葬改革部署、推动殡葬改革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的省级制度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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